
内容摘要:报告主要研究了中国数字治理实践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讨论了中国在三个关键领域的数字治理实践:数据治理、人工智能和其他新兴技术的治理以及中国参与数字贸易的情况,以阐明中国的数字治理及其国际影响。

简介
国际治理创新中心(CIGI)于2022年11月28日组织并主持了一个虚拟研讨会,研究中国数字治理实践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来自加拿大、中国、欧洲、新加坡和美国的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讨论了中国在三个关键领域的数字治理实践:数据治理、人工智能和其他新兴技术的治理以及中国参与数字贸易的情况,以阐明中国的数字治理及其国际影响。
主要收获
2.1 数据治理方面
数据的巨大经济价值是理解中国数据治理体系的关键,中国数据治理体系既不同于欧洲的数据保护框架,欧洲框架主要侧重于保护个人的隐私权,也不同于美国的做法,没够更侧重于规范经济主体之间的私法关系和保护个人免受政府干预。
中国的数据保护框架有两大支柱:《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中国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在数据出口和数据获取方面建立了一道保护墙,以保障数据的经济价值,并解决国家安全问题。中国出境数据传输的未来正处于变化之中,相关法规正变得越来越清晰,但关于数据治理的术语仍然模糊,这为监管机构保留了很大的回旋余地。
数据安全显然被视为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中国正在建立自己的数字经济体系,以与中国的实体经济或工业领域相结合。
中国的大多数大型数字平台都是与支付有关的交易型平台。中国正在对这些平台实施严格的数据监管,要求大型数字平台承担更多责任,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同时强调要以数据驱动经济发展,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
实体经济数字化和释放数据潜力是中国的首要任务。尽管中国、欧盟和美国制度的出发点有很大不同,并且在数据隐私、数据国家安全问题和产业政策等具体领域有不同的重点和价值观,但似乎有一些总体趋同性,正在朝着具有各自特点的框架发展。中国、欧洲和美国正在采取的反垄断行动,以及它们都在大力推行产业政策以获取收益的事实,是推动这种趋同的两个重要技术条件。
建立一个基于规则的数字经济秩序障碍重重,但也许这可以通过谈判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单边行动。中国正在同时追求多个目标,并且正将“数据作为经济资源的使用”以及“数据在国内治理中的作用”两方面寻求平衡。
中共专注于大规模收集中国公民的数据,将其作为安全和稳定的渠道。然而,数据孤岛等大问题仍然阻碍着这种数据驱动治理的实现。
2.2 人工智能和新兴技术的治理
相对于其他主要的司法管辖体,中国在算法监管方面已经先行一步,尤其是在网络快递服务和社交媒体平台等领域。
中国关于推荐算法的新法规通过模糊的定义和禁止算法从事损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活动的规则,加强了国家对信息传播的控制。同时,该法规也试图保护工人和消费者的权利,这使得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比全球其他地区的用户拥有更多与算法有关的消费者权利。
中国发展新兴技术的政策困境是,领先的技术一直由风险投资提供资金,而风险投资是以盈利为目的,以成长阶段的投资为导向的,在目前地缘政治不确定的全球环境下,并不是很适合。
中国为新兴技术融资的最大问题是缺乏耐心。由于国外进口替代,对新兴技术的投资很多,但这种投资是否可持续仍不清楚。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顶级人工智能研究人才的最大来源,其次是美国、欧盟和印度。随着美国对高端芯片(包括人工智能芯片)方面对中国的出口管制,短期内中国能做的不多,但美国科技公司要放弃中国的巨大市场将非常困难。
中国监管者的行为就像初创企业一样:他们失败得又快又早。
很明显,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法规和实践借鉴了欧盟的许多理念,尤其是基于风险的人工智能分类系统。中国可以根据其丰富的人工智能应用和所面临的挑战,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做出贡献。
2.3 数字贸易
中国对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非常认真,并愿意履行其义务,作为其促进高水平开放的一部分。然而对一些成员国来说,同意中国加入CPTPP和DEPA可能在政治上有困难。对中国来说,加入DEPA可能比加入CPTPP要艰难得多。
如果协议约束力弱或不太有效,或者没有形成区域协议,在数据或数字领域,世界将回到美国、欧盟和中国三强争霸的局面,其他所有各方都在两者之间。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解决方案。
启示
中国的数字治理有三个突出的特点。首先,实体经济的数字化和释放数据的潜力是中国的首要任务。第二,中国在数字治理的一些关键领域已经先行一步,如数字平台和算法法规,但这些法规是否能得到落实仍不确定。第三,数据安全显然被视为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中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样,正在努力寻找推动网络安全、隐私、经济和数字治理等方面创新发展的那种平衡。技术应该促进融合,形成一个对经济有效的结构。从长远来看,在中国、欧洲和美国,普遍趋向于一个以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的经济价值为特征的结构。但在短期内,在为数字经济建立一个基于规则的秩序的道路上,会有很多摩擦。
原文标题|Digital Governance in China:Data, AI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and Digital Trade
文章来源|国际治理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
编译|智能society
文件链接|https://www.cigionline.org/publications/digital-governance-in-china-data-ai-and-emerging-technologies-and-digital-trade/ (24页)
Last modified: 2023年 3月 29日